原标题:邵阳一恶势力团伙殴伤、要挟、恫吓别人,强揽工程,总算栽了!
法院运用“云上法庭”视频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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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和谐推动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涉黑涉恶案子快审快结要求,隆回法院活跃推动繁简分流,使用互联网大数据渠道,于2020年4月17日经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了一同恶势力犯罪团伙“漏网之鱼”的认罪认罚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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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范某甲、范某乙、范某丙等隆回县桃洪镇紫阳本地人,以为只要是紫阳的工程,他们都可以参加,常常纠合在一同,以暴力、要挟或其他手法,强揽工程,为非作恶,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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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肖某明知范某甲等人常常纠合在一同是为了一起施行违法犯罪仍参加其间,一起施行了2015年9月13日在巴黎新城工地殴伤别人和2017年11月27日为强行入股巴黎新城4号工地土方工程而持“管铩”等凶器殴伤、要挟、恫吓被害人李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此外, 为架空外地混凝土企业进入隆回商场,被告人肖某结伙打砸外地车辆,成心破坏别人资产10682元。
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隆回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准则,程序上从简处理,在当庭问询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据、量刑主张的定见,核实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后,对法庭调查予以简化。法庭争辩首要环绕主从犯和恶势力成员的确定问题进行。因控辩两边对本案是否涉恶争议较大,合议庭评议后决议定时宣判。
来历:隆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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